2023 年競賽規劃中,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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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Space 太空創新無限挑戰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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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浩瀚太空中,可以有多少創新應用?

號召各路高手,發揮你的創新創意與實作精神

提出立方體衛星設計、通遙測酬載或太空相關等設計構想

讓我們一起奔向太空星系!

活動緣起與目的

行政院為發展臺灣太空產業基礎能量,於本(111)年推動「太空基礎能量及產業發展先期計畫」,透過國科會、經濟部、數位部、教育部等跨部會署,針對衛星技術開發、產業推動及人才培育三項主軸,期帶領臺灣太空科技與產業進一步升級,並帶動國內衛星產業發展。

為匯集臺灣太空創新人才與技術能量,經濟部工業局於 2022 年辦理首屆「RunSpace 太空無限創新挑戰」。賽事根據太空產業發展脈動,涵蓋各面向主題,邀請太空業者與潛在團隊互動交流,以期發揮創新創意構想,挖掘太空產業跨界能量的人才與創意,協助創造與國內外業者進一步合作契機。

參賽資格

  • 不限國籍與年齡,新創團隊、公司行號、社會人士或學生皆可組隊參加。

  • 每隊由 1-5 人自由組隊,成員不得跨隊參與,每隊提交作品以 1 件為限。

  • 歡迎跨領域報名參賽。

  • 每隊可設立指導老師/專家至多 2 名(非必須)。

    • 參賽者不得擔任己隊或他隊之指導老師/專家。

    • 指導老師/專家之相關資訊不得標示於任何參賽作品中,包括繳交之文件、短片與簡報等。

    • 為確保競賽公平性,僅團隊成員得參與競賽加值培訓活動及進入決賽會場。

競賽主題

聚焦「地面設備」、「衛星製造」「衛星服務」與「衛星發射」四大面向與其他,提出相關服務情境與創新解決方案。

地面設備 Icon

地面設備

  • 地面站:射頻設備、電源供應設備、印刷電路板、相關電子與機械元件等
  • 用戶終端:衛星機上盒、超小孔徑終端、導航設備、衛星電話等
衛星製造 Icon

衛星製造

天線及射頻/基頻元件與晶片、軟體衛星、通遙測酬載等

衛星服務 Icon

衛星服務

衛星語音及窄頻數據傳輸服務、廣播、衛星物聯網及衛星寬頻服務、衛星遙測、導航定位等

衛星發射 Icon

衛星發射

發射服務媒合、發射服務代理、發射任務顧問管理

其他 Icon

其他

人類太空旅行、太空葬禮、太空食品和生活用品改善等

技術類別(包含但不限於)
  • 衛星物聯網
  • 遙測影像
  • 行動通訊
  • 導航應用
  • 緊急應變救災
  • 衛星遠距醫療
  • 寬頻連結
  • 廣播
應用領域(包含但不限於)
  • 海事作業
  • 農業栽種
  • 救災救難
  • 衛星廣播
  • 保育動物追蹤
  • 交通運輸
  • 環境監測

競賽時程

  • 開放報名9 月 15 日

  • 截止報名10 月 14 日

  • 公布入圍11 月 1 日

  • 入選團隊加值培訓課程與交流活動11 月中旬

  • 競賽決賽暨作品展示12 月 5 日

  • 頒獎典禮暨成果展示交流會12 月 6 日

競賽機制

初審

審查方式

繳交項目

初審
  • 評審團進行書面審查
  • 透過評審會議選出 10 組入圍團隊
  • 繳交書面資料
    ※ 按大會簡報格式,撰寫 10 頁內作品說明簡報,闡述作品構想
決審

審查方式

繳交項目

決審
  • 簡報與作品展示審查
  • 評審團選出冠亞季軍、加碼獎獲獎團隊
  • 簡報作品說明
  • 英文字幕 30-60 秒作品說明影片
  • 加分項:其他視覺化呈現方式

評分項目

40%

理論與技術創新

20%

問題應用與解決

20%

商業可行性評估

20%

構想未來影響力

概念或產品之提案於技術創新及理論應用的完整性

概念或產品可改善或解決現有太空衛星產業題

概念或產品於未來商業營運的財務報告規劃

充分突顯概念或產品對未來產業的影響力

競賽獎金

  • 入圍獎
  • 獎項 Icon

    獎金
    1

    入圍10隊,每組獎金各 1 萬

  • 評審獎項
  • 獎項 Icon

    獎金
    20

    冠軍 1 隊

  • 獎項 Icon

    獎金
    10

    亞軍 1 隊

  • 獎項 Icon

    獎金
    5

    季軍 1 隊

  • 獎項 Icon

    獎項
    持續加碼中

主辦單位有權對獎項進行新增、從缺、加碼...等調整,實際調整請見最新公告。

Space Bootcamp培訓系列課程

入選團隊可參與大會辦理培訓活動,協助團隊備賽,並與產業連結強化團隊創新提案實戰力。

太空科技講堂 太空科技講堂:邀請產官學等太空領域產學專家,提供太空科技產業相關課程。
太空企業觀摩 太空企業觀摩:至國內太空業者或相關公協會相關機構場域進行參訪交流。
設計思考工作坊 設計思考工作坊:以設計思考流程激發團隊創新創意的構想,探索更多太空應用可能。
商業模式講座 商業模式講座:太空產業商業化或新創團隊歷程分享,提高團隊可行性商業模式。
簡報技巧課程 簡報技巧課程:提供團隊簡報美化與上台報告技巧之訓練。
影片製作課程 影片製作課程:提供影片或動畫製作培訓,協助團隊善用影像傳達創意構想。
英語諮詢時段 英語諮詢時段:協助團隊諮詢英文書寫與表達等相關疑問。

※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之不確定性,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如調整為線上)及終止上述培訓活動之權利。

主辦單位

執行單位

協力單位

注意事項

  1. 參賽者擔保不得破壞由主辦單位、協辦單位及其他贊助支援廠商提供之相關競賽軟體及硬體設備,若有毀損或滅失之情事,參賽者應負擔所有損害賠償責任。
  2. 參賽者需充份了解主辦單位不擔保任何所提供之器材、線路及相關競賽環境可用性與完整性。
  3. 參賽隊伍若需於本競賽會場架設非屬主辦單位提供之硬體及軟體,需於賽前事先取得主辦單位之同意,且提供「架設設備清單」以利主辦單位評估;參賽隊伍若於本競賽會場有干擾其他參賽者之情事,主辦單位得要求該參賽隊伍停止繼續使用該軟硬體。
  4. 參賽進行中若發生任何技術性或非技術性之問題,或其他任何主辦單位無法掌控之問題, 導致本競賽無法正常進行,主辦單位得結束或延後本競賽、調整參賽者之權利、取消該參賽者或其所屬參賽隊伍之參賽資格或得獎資格。
  5. 參賽者需充分瞭解主辦單位對於逾期、遺失、不完整、不合格、無法閱讀之參賽作品,不負任何責任。
  6. 除參賽者能證明自己已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參賽者應妥善保管其因本競賽而知悉或持有主辦單位、協辦單位或其他贊助支援廠商之相關資訊,非經主辦單位書面同意,不得洩漏或交付予任何第三人。
  7. 所有入圍及獲獎獎項皆由評審委員視參賽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增設」或「從缺」 調整名額,亦可由評審團決議更動獎項名稱。為維持競賽公正性和評分需求,主辦單位有 權要求複賽入圍隊伍和得獎隊伍提供其詳細原始設計資料文件。
  8.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得將其參賽作品(包含影像、影音、照片等)予以公開發表、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展示、重新編輯、出版等非商業用途之實施,且參賽者不得對於上述實施要求任何形式之報償。
  9. 參賽者擔保為參賽作品之原著作權人,並同意主辦單位擁有該參賽作品(包含影像、影音、照片等)之公開發表、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展示、重新編輯與出版等使用於學術或推廣教育之權利。若有因該參賽作品而引起智慧財產糾紛、訴訟等,均由參賽者全權負責。
  10.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得將其個人資料及其相關參賽作品納為「2022 RunSpace 太空無限創新挑戰」人才媒合庫之用。
  11. 凡入圍與獲選之團隊必須配合主辦單位,進行相關評選、表揚、補助及媒體採訪報導等工作。並須配合主辦單位進行後續效益追蹤 5 年。
  12. 參賽者需保證所提供與繳交之各項資料以及參賽文件內容,均屬實且無侵害他人權益(含智慧財產權)。如有虛假或侵害他人權益之情況,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競賽或得獎資格,索回獎金、獎座及獎狀,且參賽者同意全權負責一切法律責任(如智慧財產糾紛、訴訟等)。
  13. 參賽作品若有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或違反其他競賽規則之爭議時,將由評審委員會仲裁,參賽者對於仲裁結果不得異議。
  14. 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應歸屬於競賽團隊;為推廣本活動,參賽者同意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供重製、出版、或於本活動相關之一切活動中發表。主辦單位擁有將該參賽作品編製成任何形式的專輯,以非營利方式推廣之權利,且參賽者承諾不對主辦單位行使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權利。
  15. 參賽作品若欲申請專利,敬請參賽者於參賽前逕行向智慧財產局提出申請,以避免作品因 參與競賽公開而失去新穎性,影響申請結果。
  16. 「贊助商」對於參賽作品之使用權利與授權相關事宜,將由個別贊助商與個別參賽團隊另 進行合作之洽談及約定。
  17. 參賽團隊內部分工或權益分配(如獎金領取及分配),若有任何爭執疑問,應由團隊應自行處理,與主辦單位無涉。
  18. 得獎人需按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給付稅額。得獎者為國內居住者的個人,或在國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 事業,其中獎的獎金或給與,按給付金額扣取 10%,而得獎者為非國內居住者的個人,或在國內無固定 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一律按給付金額扣取 20%。得獎人給付原則將按當年相關稅法給付,不得異議。
  19. 參賽者同意參加本競賽活動即表示其同意遵守本競賽活動辦法,並同意本競賽活動評審團及主辦單位就本競賽活動所為之決定,擁有最終決定權。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辦法之權利。
  20. 參賽者如有違反本競賽規則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之情形,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或其所屬參賽隊伍之參賽資格或得獎資格。
  21. 參賽者同意放棄因本競賽而對主辦單位、協辦單位及其他贊助支援廠商之任何法律追訴權。
  22. 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本參賽規則之修改。